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5-23 15:32:33 点击: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3日,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根据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左村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项目规划共建设15栋建筑,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12530.06平方米,包含153F77-91#楼)住宅楼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927.72m2,架空车库508.4m2、配电房93.94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0701日,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7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于20234竣工。并于2023420日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2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实际已建成内容,内容包括已建成的153F77-91#楼)住宅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温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由污水管网排入温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淦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产生的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每户抽油烟机(入住后住户安装)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排放口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车交通噪声、厨房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配电房的噪声等,配电房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的方式降低对周围的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本次验收项目较好的执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据现场调查统计,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了污水与雨水管网,并建设了1个化粪池。厨房油烟废气建设了专用的油烟排放口等。验收阶段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可随时投入使用。

2)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通过对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进行了适时洒水,有效控制了施工场地、建材和渣土运输车辆对环境的粉尘污染;施工期多余的建筑垃圾已按环卫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3)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温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淦河。

4)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产生的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每户抽油烟机(入住后住户安装)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排放口高空排放。

5)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边界1#△1-6#△6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2.2dB-47.8dB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9.6dB-42.8dB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存在问题与要求

1)加强对配电房等噪声源环保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咸宁温泉旅游城一期三标段二批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523

验收报告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