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2022-08-07 16:02:04 点击:

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现状监测验收意见


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3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咸环保审[2012]93号),于2012年委托咸宁市环境监测站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但验收意见遗失。该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和相关环保措施,以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相关要求。2022年7月,再次委托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环保措施进行了指导和监测,并编制了现状监测验收报告。

2022年7月30日,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现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现状检查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长江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787m2,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综合楼、2栋办公室和1间危废暂存间。1#车间内设置了1条LCD偏光胶带生产线,2#生产车间设置偏光胶带裁剪生产线。环评设计本项目可达年产LCD偏光胶带220万平方米,实际产能与环评一致。本次验收内容为:1条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可达年生产22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编制了《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9月13日获得原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2】93号)。该公司积极申请对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执行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4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项目实际建设的1条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

2-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项目

环评阶段

验收阶段

变动内容

备注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1#生产车间(1栋一层,建筑面积1200m2)、2#生产车间(1栋一层,建筑面积600m2)、综合办公室(1栋一层,建筑面积200m2

1#生产车间(1栋一层,建筑面积825m2,设置1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堆放原料)、2#生产车间(1栋一层,建筑面积825m2,设置偏光胶带裁剪生产线及成品储存)、综合办公室(1栋三层,建筑面积900m2

1#生产车间面积减小375m22#生产车间面积增加225m2综合办公室由1层变更为3层,建筑面积增加700m2

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和综合办公室楼层数及建筑面积发生变动,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储运工程:原料仓库1栋一层,建筑面积200m2)、产品仓库1栋一层,建筑面积400m2

储运工程:原料仓库1栋一层,建筑面积400m2,目前空置,原料临时堆放在1#生产车间1栋一层)、产品仓库(建筑面积2500m2,目前空置,产品堆放在2#生产车间)

原料仓库面积增加200m2;产品仓库面积增加2100m2

原料仓库、产品仓库面积增加,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配套工程:职工食堂(1栋一层,建筑面积50m2)、门房(1栋一层,建筑面积30m2

职工食堂(1栋一层,建筑面积50m2,位于临时1#办公室内)、门房(1栋一层,建筑面积30m2)、1#办公室1栋一层,建筑面积180m2,内部设有办公室及食堂)、2#办公室1栋一层,建筑面积170m2,内部设有食堂)

增加建设2栋办公楼

增加建设2栋办公楼,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变化

环保设施

生活污水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变更为化粪池

经检测,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不会影响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环评设计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

实际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为8m

15m变为8m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烟囱高度要求,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根据表2-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厂房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发生变动,但均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油锅炉燃烧柴油产生的锅炉废气及原料熔融涂布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自然稀释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分条机、复卷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热熔胶体、收卷边角料及LCD胶带次品。生活垃圾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热熔胶体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收卷边角料、LCD胶带次品作为资源外卖。管芯分切渣屑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均运转正常,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在85.7%-95.5%之间,符合建设项目验收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3之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42mg/L、31mg/L、8.8mg/L、0.48mg/L、0.35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氨氮、总磷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4.46mg/L、0.97mg/L,pH、CODcr、BOD5、氨氮、SS、总磷监测结果同时满足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废气监测结论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燃油锅炉废气排气筒◎1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ND,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0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净化器废气排气筒◎2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1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生产车间下风向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3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1-▲4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5.7dB-60.4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5.7dB-49.2dB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要求。

(五)总量监测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175t/a,0.0018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04t/a,氨氮:0.005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t/a、0.0401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二氧化硫:0.009t/a,氮氧化物:0.648t/a)。

五、存在问题与要求

      1、建议进一步规范各类导热油、环烷油、柴油桶及其空桶的贮存,完善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包含地面防渗)。

     2、对涂布废气增加集气罩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通过15米高的排气排放。

     3、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标识、台帐),规范暂存和转移。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通过现场监测,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成以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基本符合当前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咸宁市通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LCD偏光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2年7月30日

验收组意见

验收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