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代用茶、调味茶及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2-25 19:07:16 点击:

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代用茶、调味茶及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0221日,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等。根据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代用茶、调味茶及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咸安经济开发区浮山办事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内E栋厂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三层厂房(1F办公区、发货区及仓储区;2F为生产区;3F主要为清洗区、蒸煮区及原辅料仓库)等主体工程,给水、排水和供电等公用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等环保工程。

项目设计年产48吨代用茶及调味茶和2吨速溶茶,实际产能为:年产48吨代用茶及调味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812月编制完成了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代用茶、调味茶及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1214收到了咸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代用茶、调味茶及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18]67号)202112月,项目基本建设完成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自行开展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代用茶、调味茶及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实际总投资2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48吨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三层厂房,1F办公区、发货区及仓储区;2F为生产区;3F主要为清洗区、蒸煮区及原辅料仓库,给水、排水和供电等公用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等环保工程。

二、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2-1

2-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要素

环评建设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内容

备注

平面布局

生产车间:E2F,建筑面积1500m2,布置一条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和一条速溶茶生产线。设置了换鞋间,女更衣间,洗衣间,男更衣间,洗消间,洁具清洗间,2间工具清洗间,2间拆包间,2间干燥室,2间成型间,外包间、内包间,内包拆包间,感官评审室等功能区。

生产车间:E2F,建筑面积1500m2,布置一条代用茶及调味茶生产线,设置了换鞋间,女更衣间,洗衣间,男更衣间,消洗间,2间洁具清洗间,工具间,工具清洗间,3间器具清洗间,2间拆包间,茶叶车间,2间内包间,提取间,总混间,成型间,外包间,2间内包拆包间,感官评审室等功能区。

功能区布局发生变化

本项目平面布局位置发生变化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仓库:E1F,建筑面积1500m2,为包装区和产品仓库;E3F,建筑面积1500m2,为原辅料仓库

E1F,建筑面积1500m2,为办公区、发货区及产品仓库;E3F,建筑面积1500m2,为清洗区、蒸煮区及原辅料仓库等

1F不设置包装区,3F功能区增多

规模

年产48吨代用茶及调味茶和2吨速溶茶

年产48吨代用茶及调味茶

阶段性建设生产产品种类减少

阶段性建设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环保措施

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内污水管网,与园内其他污水混合经总排口外排

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用桶转移至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再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最终经一个排口外排

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

 

由建设化粪池改为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提升了废水处理效果

2F隔离出110m2一般固废间,用于暂存残叶废料等

残叶废料等残存于2F车间垃圾桶内

一般固废间变为垃圾桶

 

残叶废料得到妥善收集处置,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和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动,项目规模、平面布局和环保设施的变动均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有pHBOD5CODNH3-NSS、动植物油、TP等。现有项目设有一座处理量为16m3/d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pH调整+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及环保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加强维修养护等措施减振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残叶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残叶废料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后期清理后拟委托环卫清运。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生产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得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处理效率分别为:37.6%45.4%57.4%55.6%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7.23-7.47;污染物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28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7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1.3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5.64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19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69mg/L;废水总排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4项监测指标日均值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级排放标准和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日均值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日均值浓度满足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浓度最大值为0.9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9.7dB(A)—60.8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9.2dB(A)—49.6dB(A)之间,厂界▲2—▲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5.2dB(A)—57.4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5.5dB(A)—46.5dB(A)之间。▲1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2—▲4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4、总量核算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17t/a0.0017t/a,满足环评报告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02t/a,氨氮:0.002t/a)。

五、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建议企业做好一般固废分类管理并妥善处理。

六、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长松食品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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