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桂花香料、金银花饮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6-25 15:33:47 点击:



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桂花香料、金银花饮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624日,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桂花香料、金银花饮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咸宁经济开发区贺胜路68号建设了桂花香料、金银花饮料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1个金银花提取车间、2个洗瓶灌装车间、2个灭菌车间、1个配料车间、成品包装车间)、辅助工程(1座成品仓库、1个材料包装仓库、1个原料仓库、1个不合格品堆放区、1个锅炉房、1间员工宿舍、1座综合办公楼、1个空瓶堆场)、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纯水系统)、环保工程(1个化粪池、1座一般固废储存间)。其中环评中租赁给咸宁楚裕家具有限公司的厂房(2000m2)改为了原料仓库,租赁给湖北品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2000m2)改为了成品包装车间。项目年产2500万瓶金银花饮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20095月开始建设,2011年竣工并投入生产,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属“未批先建”项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将其列为违法违规建设顼目清理整顿中的整改完善项目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12月,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桂花香料、金银花饮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322日,咸宁市环保局以《关于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桂花香料、金银花饮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7]13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4月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20206月,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约77万元,占总投资的2.57%。实际总投资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49.7万元,占总投资的0.9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年产2500万瓶金银花饮料生产线等及配套环保设施。主要包括主体工程(1个金银花提取车间、2个洗瓶灌装车间、2个灭菌车间、1个配料车间、成品包装车间)、辅助工程(1座成品仓库、1个材料包装仓库、1个原料仓库、1个不合格品堆放区、1个锅炉房、1间员工宿舍、1个空瓶堆场)、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纯水系统)、环保工程(1个化粪池、1座一般固废储存间)。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 变更内容说明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阶段

验收阶段

变更情况

环境影响

1

产品方案

项目年产2500万瓶金银花饮料,500kg桂花浸膏

项目年产2500万瓶金银花饮料

取消了500kg/年桂花浸膏生产线,配套的生产设备均停用、配套的原辅料不在使用,配套的环保要求也随之取消

取消生产桂花浸膏停止了石油醚的使用,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显著降低了项目的环境风险

2

检验工艺

金银花饮料杀菌冷却后进行异物灯检

金银花饮料杀菌冷却后通过人工目测检验

灯检变更为目测检验

检验工艺的变更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变化

3

锅炉性质、燃料和工作周期

12t/h生物质锅炉,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运行时间为300天,每天8h,共2400h/a

13t/h天然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运行时间为200天,每天5h,共1000h/a

锅炉燃料由生物质颗粒变更为天然气,蒸发量由2t/h变更为3t/h,运行时间由2400h/a变更为1000h/a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蒸汽量使用量变小,对环境影响变小

4

平面布局

2#厂房面积2000m2租赁给湖北品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面积2000m2,改为项目成品包装车间,用于放置包装生产线

2#厂房取消租赁,用于厂内成品包装

家具和金属制品企业的搬离有利于优化金银花产品的生产布局,消除家具和金属制品对环境的影响

3#厂房面积2000m2租赁给咸宁楚裕家具有限公司

面积2000m2,改为项目原料仓库,用于白砂糖、金银花、纸箱存储

3#厂房取消租赁,用于厂内原料储存

5

环保设施

锅炉烟气采用多管除尘器+水幕除尘器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燃烧物质由颗粒物变更为天然气,取消多管除尘器+水幕除尘器环保设施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料的变更减少了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变小

建设21m3的沉淀池,其中1个沉淀池处理水膜除尘器用水,另一个处理反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保洁废水

未建设

项目未设置水幕除尘器,无须设置沉淀池;反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改用天然气,无须水膜除尘设施,无须配套建设沉淀池;地面保洁、设备清洗废水和反冲洗水量极少,且取消了桂花浸膏生产,地面保洁和设备清洗废水悬浮物含量不高,无须建设沉淀池,少量生产废水未经沉淀直接进入市政管网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建设150m2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废含油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物

未建设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含油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作为一般固废处置;项目取消生产桂花浸膏,现实验室检测内容包括性状、色泽、滋味、气味等物理检测指标以及生化培养箱培养(整瓶放入),不产生实验室废液;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无须建设危废暂存间

减少了危废的产生,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表2-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项目的性质未发生变化、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发生变化。项目的规模变动为取消了500kg/年桂花浸膏生产线,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显著降低了项目的环境风险;项目地点变化为厂区平面布局局部调整,利于优化金银花产品的生产布局,消除家具和金属制品对环境的影响;生产工艺变动为灯检变更为目测检验,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环境保护措施变化为锅炉燃烧物质由颗粒物变更为天然气,取消多管除尘器+水幕除尘器环保设施、未建设沉淀池和危废间,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料的变更减少了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变小;项目改用天然气,无须水膜除尘设施,无须配套建设沉淀池;地面保洁、设备清洗废水和反冲洗水量极少,且取消了桂花浸膏生产,地面保洁和设备清洗废水悬浮物含量不高,无须建设沉淀池,少量生产废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进入市政管网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水、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放;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冲洗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经化粪池(10m3)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本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加热介质为水。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噪声源主要有灌装机、滚筒式洗瓶机、锅炉风机、旋盖机、蒸汽灭菌器、纯水制备机组,通过采用标准化车间隔声、基座减震、绿化隔声等处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花渣作为肥料外卖;废滤纸浆、废滤纸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纯水制备废滤料、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外卖。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负荷在117.6%-120%之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48-7.53之间、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11mg/LCODCr日均值最大值为340mg/LBOD5日均值最大值为83.6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18mg/L、石油类日均值最大值为0.10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同时,氨氮最大排放日均值1.08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2.75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078mg/L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均符合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8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臭气浓度的最大浓度值小于1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60.7-60.8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8.8-49.6dB(A)之间,▲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2-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6-61.4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6.9-51.4dB(A)之间,▲2-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存在问题和要求

1存在问题与要求

1)建议在提取罐下方增加托盘,减少液体跑冒滴漏。

2)建议企业将锅炉浓水引入污水管网。

2、报告修改

1)进一步说明厂区桂花浸膏生产涉及的设备及淘汰情况,附件附上取消生产桂花浸膏的相关佐证材料。

2)进一步核实项目变更情况,明确项目产能变更情况;参照环保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明确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3)进一步核实项目水平衡。

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落实好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咸宁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62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报告

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