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阶段性7#楼、8#楼及配套商业群楼、9#楼及配套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阶段性7#楼、8#楼及配套商业群楼、9#楼及配套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04月19日,湖北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组织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阶段性7#楼、8#楼及配套商业裙楼、9#楼及配套幼儿园)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根据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阶段性7#楼、8#楼及配套商业裙楼、9#楼及配套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咸安区官埠桥镇小泉村2组,项目总用地面积40565m2,建筑占地面积8330m2,总建筑面积9797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405m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410m2、三班幼儿园建筑面积680m2、社区服务房面积450m2、配电房建筑面积434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598m2。1栋15层住宅、2栋16层住宅、5栋18层住宅、1栋1+17层(1层幼儿园+17层住宅)和1层沿街商业以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2月,湖北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咸宁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湖北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3月28日取得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批文号:咸环保审[2010]2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
由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发生了变更且原环评批复超出5年有效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8日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备案号:201942120200000223。
2019年1月14日,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编制《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阶段性1#~6#楼以及1#、4#、6#对应商业裙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于2019年9月7日取得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2021年03月,湖北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开发项目(阶段性7#楼、8#楼及配套商业裙楼、9#楼及配套幼儿园)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对金岛▪香溢花城房地产项目二阶段(阶段性7#楼、8#楼及配套商业群楼、9#楼及配套幼儿园)进行验收,总建筑面积为39222.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32850.85m2,商业配套面积为855.75m2,三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为680m2,配电用房建筑面积238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459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8F住宅楼(7#楼)、1栋18F住宅楼及配套商业裙楼(8#楼)、1栋1+17F(1F幼儿园+17F住宅)(9#楼)以及一层地下室相关配套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小区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商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桂乡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居民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食堂油烟废气经家庭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公共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进出车辆交通噪声、水泵房、风机、配电房等设备噪声以及社会活动噪声等,小区交通噪声通过限制车速,禁鸣喇叭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风机、空调系统及水泵噪声通过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厂区内部绿化合理布局,增强吸声降噪作用。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项目较好的执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据现场调查统计,目前项目住宅入住率为0%。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污水与雨水管网,并建设了3个50m3的化粪池。厨房油烟废气建设了专用的油烟烟道。验收阶段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可随时投入使用。
(2)施工期:效控制了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有效控制施工场地、建材和渣土运输车辆对环境的粉尘污染;施工期多余的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3)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小区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商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桂乡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
(4)废气:项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居民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食堂油烟废气经家庭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公共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
(5)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3昼间声环境质量测量值在48.6dB(A)-50.1dB(A)之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测量值在39.6dB(A)-42.4dB(A)之间;项目▲4~▲6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9.7dB(A)~61.0dB(A)之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测量值在48.6dB(A)-50.2dB(A)之间之间,△1~△3点位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功能区标准,▲4~▲5点位噪声测量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4类标准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5)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后续工作要求
1.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2.项目商业体如从事餐饮、KTV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生产经营活动,需采取有效环保措施避免或减轻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履行相关环保要求。
3.加强对配电房等噪声源环保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五、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金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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