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6-15 10:00:14 点击:


2020年6月6日,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在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付桥村建设了年产10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占地面积为13340m2。环评设计建设内容为: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栋料仓以及综合楼、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可达到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规模。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委托咸宁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09年8月编制完成了《咸宁市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咸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09年9月9日,咸安区环保局以《关于咸宁市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咸安环函[2009]77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为1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W1、运输车辆清洗废水W2、地面冲洗水W3、办公生活废水W4、食堂废水W5。搅拌机清洗废水W1、运输车辆清洗废水W2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地面冲洗水W3经池塘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废水W4和食堂废水W5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池塘回用于生产。
(2)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堆场粉尘G1、运输道路扬尘G2、配料、输送、计量粉尘G3、粉料筒仓呼吸粉尘G4、搅拌粉尘G5、备用发电机发电废气G6。
堆场粉尘G1通过采取封闭料仓和定期洒水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粉尘最终无组织排放。运输道路G2扬尘通过采取地面硬化、安装雾炮、定期洒水与清洗地面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配料、输送、计量粉尘G3通过封闭料斗、输送带、搅拌仓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粉料筒仓呼吸粉尘G4通过粉料仓筒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G5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发电废气G6通过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交通运输及装卸噪声N1、生产设备噪声N2。通过采取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交通运输及装卸噪声污染;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安装减振垫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S1、沉淀池污泥S2、除尘器收集粉尘S3、废混凝土S4、废弃砂石S5。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商品混凝土经砂石分离设施分离废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送恒基砼砖厂(本公司所有)综合利用、废弃砂石送本公司制沙厂制沙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生产线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池塘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差值在0.016mg/m3-0.117mg/m3之间,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为58.3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与要求
(1)进一步核实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固废的产生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咸宁恒兴砼业有限公司
年产10万m3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0年6月6日

验收监测报告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