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用中草药提取及饲料生产项目(阶段性年产杜仲叶提取物75吨、淫羊藿提取物37.5吨及畜禽复合预混料5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08月03日,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等。根据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用中草药提取及饲料生产项目(阶段性年产杜仲叶提取物75吨、淫羊藿提取物37.5吨及畜禽复合预混料50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咸安区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等主体工程,1#生产厂房主要设有成品仓库和原料仓库,2#生产厂房设有生产车间、化验室等,同时项目配套建设了脉冲除尘器、水膜除尘器、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环保设施。
项目设计年产200t杜仲叶提取物(非水溶性产品)、100t淫羊藿提取物(其中水溶性产品50t/a、非水溶性产品50t/a)及500t畜禽复合预混料。实际产能为:年产75t杜仲叶提取物(非水溶性产品)、37.5t淫羊藿提取物(其中水溶性产品18.75t/a、非水溶性产品18.75t/a)及500t畜禽复合预混料。(原有2条提取生产线,现杜仲叶提取物和淫羊藿提取物共用一条提取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01月正式投入运行,主要生产杜仲叶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和畜禽复合预混料。2017年8月,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用中草药提取及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8月24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用中草药提取及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7]106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9年4月,湖北九灵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杜仲叶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共用生产线和1条畜禽复合预混料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等主体工程和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化验室等辅助工程,以及脉冲除尘器、水膜除尘器、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2-1:
表2-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要素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变更内容 |
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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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1#厂房:1层,内设原材料仓库、500t/a畜禽复合预混料生产区域以及预留生产区域 |
1层,现设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闲置区域 |
畜禽预混料生产线移至2#厂房;增加了成品仓库 |
为实现资源优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其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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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房:2层,1层设杜仲叶提取物生产线、淫羊藿提取物生产线各一条;2层作为备用车间及成品化验检验区。 |
1层,现设杜仲叶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生产线和畜禽复合预混料生产线,同时包含办公区域、实验室等 |
厂房改为1层,杜仲叶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共1条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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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1F,占地面积1140m2,主要设置办公室和食堂 |
3层,占地面积127.5m2(17m×7.5m,H=9m),现1F为食堂和办公区域、2F为办公区域、3F为宿舍 |
面积减少,但满足现有办公和生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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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
废气处理设备 |
喷雾干燥、吸附烘干各带1套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后合用1根排气筒(1#)排放;提取物生产线中混料、粉碎、包装灌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排气筒(2#)排放;预混料生产线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排气筒(3#)排放; |
喷雾干燥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提取物生产线投SiO2料废气和吸附烘干废气合用1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粉碎过筛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预混料生产线分装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以上几股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1#)排放;预混料生产线进料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2#)排放; |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环保设备进行调整,将原吸附干燥的水膜除尘器更换为脉冲布袋除尘,效率提高,减少环境影响;同时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尽可能实现同种污染物合并1根排气筒。 |
本次验收监测,废气排气筒粉尘监测因子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尽量合并一个便于环保管理。 |
废水处理设备 |
食堂废水:隔油池12m3 |
食堂废水:隔油器3m3 |
为便于收集油污,企业设隔油器处理食堂废水 |
本次验收监测废水中动植物油监测因子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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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m3/d |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m3/d |
污水处理规模变大 |
强化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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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暂存间 |
一般固废暂存间(25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均位于2#厂房 |
一般固废暂存间(72m2),危险废物暂存间(45.5m2),均位于2#厂房 |
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均扩大容量,满足固废周转要求 |
环境影响不变 |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可知: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建设布局变更后无新增敏感点,项目环保设施变更后,无新增污染物,且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故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有pH、色度、BOD5、COD、NH3-N、SS、动植物油、TN、TP、总****物、总汞、总砷。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水膜除尘装置除尘废水、锅炉浓排水、冷却塔排水和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包括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冷却塔排水可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其余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然后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污水经污水管网接入永安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后期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总排口污水执《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及永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从严执行)。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料煎煮产生的异味,喷雾干燥工序、吸附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混料工序投料时产生的粉尘,原辅料搬运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蒸汽锅炉燃气废气、食堂油烟等。
吸附烘干废气和投SiO2废气通过1套脉冲除尘处理、喷雾干燥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处理、粉碎过筛废气和包装废气分别通过1套脉冲除尘处理,上述几股废气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预混料进料废气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机械设备作业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垫、合理布局等多种措施减振降噪,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一般固废为废筛网、袋式除尘装置收尘、废包装袋、污水站污泥、多余药渣;危险废物为蒸汽锅炉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化验室废物。项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包装袋和污水站污泥委托环卫清运;废筛网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袋式除尘装置收尘和部分多余药渣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药渣及时托运外售奶牛场。蒸汽锅炉废离子交换树脂暂未产生,待产生后与化验室废物一起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污水处理站对色度、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TN、TP整体平均处理效率为87.5%、70.35%、71.4%、86.1%、77%、78.3%、81.95%、96.2%。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03-7.21之间;污染物色度最大日均值为8倍、CODcr最大日均值为40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11.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55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0.18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3.54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0.121mg/L;总磷、总****物、总汞、总砷均未检出。
废水总排口pH、色度、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TN、TP、总氰化物、总汞、总砷监测浓度值均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预混料生产线进料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7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4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提取物生产线废气及预混料生产线分装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8.8mg/m3,速率最大值为0.156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9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出口中油烟浓度最大值为0.9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92mg/m3;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82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0.015mg/m3。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新扩改建)。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1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6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7t/a,0.007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0.1151t/a,氨氮:0.0153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t/a、0.554t/a、0.334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二氧化硫0.002t/a、氮氧化物0.881t/a,烟粉尘0.4912t/a)。
五、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
(1)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所有污水井须进一步采取防渗防漏的措施。中转罐进一步完善好防渗漏措施。
(2)进一步完善好危废暂存间的标识、台帐等。
(3)目前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仓库内,后期须进一步完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须有防风、防淋等措施。
(4)按要求做好事故池应急池的建设。
(二)监测报告
1、进一步说明项目由原有的两条提取生产线变更为一条生产线后,两种不同产品替换,进一步核算两种不同产品生产更替清洗废水与环评中变化情况,进一步核算水平衡。
2、补充完成本次验收内容一览表(主体、公用、辅助工程等)。
3、核实项目制冷剂的组成成份。附排污权交易权的有关资料。
4、核实污水排放去向。标明地下水观测井的位置。
5、补充完善项目厂区污水排放去向,核实敏感目标,进一步完善周边环境位置关系图。
六、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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