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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3-19 11:46:46 点击: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318日,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验收监测单位)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根据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盘泗洲1项目总建筑面积219059.76m2,住宅面积215447.01m2,商业面积3612.75m2主要建设内包括3303层别墅56层洋房,611层高层住宅,330层高层住宅,832层高层住宅53户商铺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本次验收范围: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内容包括3303层别墅56层洋房,611层高层住宅,330层高层住宅,832层高层住宅53户商铺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需办理环评登记表。20191225日,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2012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进行整体验收。该项目从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较好的执行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项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318日组织咸宁碧桂园碧丹桂香堤验收会,根据各验收组成员及专家提出的意见,现场编制验收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内容包括3303层别墅56层洋房,611层高层住宅,330层高层住宅,832层高层住宅53户商铺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登记表,将本项目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本项目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值要求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产生的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在垃圾收集点周围设绿化带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车交通噪声厨房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配电房、水泵房的噪声等,小区内配套设施设备均安装于地下室,通过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配电房、水泵房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的方式降低对周围的环境的影响;小区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物业管理,树立交通警示牌,限制速度,禁鸣喇叭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的pH值范围在7.16~7.25之间,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石油类、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10mg/L29.2mg/L76mg/L1.06mg/L11.4mg/L0.46mg/L1.70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6监测指标日均最大值浓度均符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5监测指标日均最大值浓度均满足永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监控NH3H2S、非甲烷总烃放浓度值最大值分别0.05mg/m30.003mg/m31.81mg/m3NH3H2S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内▲1—▲6点位昼间声环境监测最大值50.7dB(A),夜间声环境监测最大值40.5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声功能区要求

后续工作要求

1项目商业体如从事餐饮、KTV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生产经营活动需采取有效环保措施避免或减轻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履行相关环保要求

2)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3)加强对配电房、水泵房等噪声源环保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宁碧桂园丹桂香堤苑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