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3日,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根据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滨湖村(贺胜大道北侧)。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建设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59943.20m2,总建筑面积为167302.16m2。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目前实际仅建设一期。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9842.75m2,总建筑面积51428.09m2。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实际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17F住宅楼(13#-16#)、1栋13F公寓(17#)、1栋1F配电房(P1#)、2栋2F配套用房(12#、18#)以及配套建设的地下停车场。其中12#配套用房主要用作社区管理用房、养老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消防控制室用房、配电房、弱电机房;18#配套用房主要用作配电房、警务室和物业用房。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已经建设完成的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9月10日,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9月项目正式分阶段开工建设,目前已于2020年11月完成了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并于2020年12月1日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17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已经建设完成的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由污水管网排入梓山湖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斧头湖。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产生的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车交通噪声、厨房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配电房、水泵房的噪声等,配电房、水泵房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的方式降低对周围的环境的影响;小区交通噪声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以及建设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建筑垃圾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本次验收项目较好的执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据现场调查统计,目前本次验收项目入住率为0%,暂未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了污水与雨水管网,并建设了2个100m3的化粪池。厨房油烟废气建设了专用的油烟烟道以及风机等。验收阶段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可随时投入使用。
(2)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通过对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进行了适时洒水,有效控制了施工场地、建材和渣土运输车辆对环境的粉尘污染;施工期多余的建筑垃圾已按环卫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3)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项目一期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梓山湖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斧头湖。
(4)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产生的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5)噪声:验收监测期间,△1-△4昼间声环境质量在50.2dB-51.9dB之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在40.4dB-42.3dB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功能区要求。
(6)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垃圾以及建设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建筑垃圾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五、存在问题与要求
1、项目入住率尚未满足工况要求,本次验收以调查为主,要求该项目在达到一定入住率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做为验收调查报告的补充附件并报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2、按照规划做好项目绿化;项目运行后加强对水泵和弱电房等的管理,确保不扰民。
六、验收结论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建设项目实际分阶段建设,目前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一期。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梓苑”一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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