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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7-17 17:51:57 点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75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建设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等。根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位于通城县五里镇通界高速通城南服务区东区内站房(框架结构,1F,建筑面积为104m2,内设有便利店、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储罐区(占地面积为181m2,内含(250m3的双层汽油罐,250m3双层柴油储罐,罐区设置防渗系统,并密封埋地)、加油机罩棚(轻钢网结构,建筑面积为411m2设有5座标准哑铃型加油岛,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3台单油品双枪加油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项目设计本项目年销售汽油3000t/a,柴油2100t/a,实际产能与环评设计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2月投入运行,主要销售汽油和柴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4加油、加气站中的新建、扩建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12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通界高速服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56日收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批复文件《关于通界高速服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隽环函【20206号)。20205月,企业委托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站房(框架结构,1F,建筑面积为104m2,内设有便利店、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储罐区(占地面积为181m2,内含(250m3的双层汽油罐,250m3双层柴油储罐,罐区设置防渗系统,并密封埋地)、加油机罩棚(轻钢网结构,建筑面积为411m2设有5座标准哑铃型加油岛,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3台单油品双枪加油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本项目年销售汽油3000t/a,柴油2100t/a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油罐区和加油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初期雨水经14m3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通城南服务区东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于附近沟渠,汇入隽水河。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为“化粪池(缺氧)+调节池+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40m3/d。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油罐车卸油、储油罐储油和加油机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油罐车和汽车进出加油站产生的汽车尾气。为了减少油罐卸油、加油机作业由于跑冒滴漏造成的损失针对在用的汽油储罐、加油机建设方配套建设了油气回收系统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三)噪声

目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辅助设备噪声如加油机、潜油泵;交通噪声如油罐车和加油车辆出入产生的交通噪声。目前企业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加油泵、加油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出入区域来往的机动车辆严格管理,采用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厂区周边种植绿化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抹布、洗罐废油渣、隔油池废油、含油消防沙。生活垃圾和混入生活垃圾的废抹布及手套由环卫公司清运;隔油池目前未清掏,后期清掏委托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目前未产生含油消防沙;后期产生含油消防沙交由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油罐平均每2年清理一次,预计清洗油罐产生的废油渣和含油废水约为8t/次,废油渣和含油废水属于危险废物HW09900-007-09),交由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油罐尚未清洗。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pH值在7.31-7.61之间CODCr最大日均值为42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14.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15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4.53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7.18mg/L氨氮最大日均值8.08mg/L总磷最大日均值0.475mg/LpHCODCrBOD5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8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值在2.42mg/m33.17mg/m3之间,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在3.20mg/m3—3.42mg/m3之间,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3、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点浓度最大值在1.74mg/m3—1.96mg/m3,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二级标准。

4、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3点位昼间噪声测量最大值为61.1dB(A),夜间噪声测量最大值为50.4dB(A)▲3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限值;▲1▲2▲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最大值52.9dB(A),夜间噪声测量最大值为43.5dB(A)▲1▲2▲4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5、敏感点声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敏感点噪声△5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0.7dB(A)—51.6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3.0dB(A)—43.5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声功能标准要求。

6、油气回收

气液比:本项目气液比为1.02-1.12,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要求“4.3.3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范围内,本加油站气液比符合规范要求。

液阻:油气回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通气量18L/min时最大压降值为3-8Pa、通气量28L/min时最大压降值为8-31Pa、通气量38L/min时最大压降值为13-41Pa,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1中最大压力限值要求,本加油站液阻符合规范要求。

密闭性:油气回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在5分钟之后的压力稳定在493Pa,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2中限值要求,本加油站密闭性符合规范要求。

、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区域内雨污分流管网的建设,做好厂区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并于隔油池前端管道设置切换阀。
   2)做好厂区含油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将项目区域内的含油废水收集后通过隔油池+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六、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组

202075

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验收组意见及专家签到表

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验收报告表

通界高速服务区东加油站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