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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东铂·海德公馆四期 (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6-8 9:31:09 点击:

2020年6月6日,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根据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位于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沿河村(碧桂园旁)。根据咸宁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咸规工2018077号)及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规划红线图,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实际建设内容建设为1栋26F商住楼+架空层(A10#)、1栋5F幼儿园+架空层(J1#)、1栋2层商业(S5#)以及1层架空停车场。项目(四期)实际总用地面积为14012m2,总建筑面积3836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400m2,商业建筑面积2618m2。本次验收针对项目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6月20日委托咸宁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8月19日,咸宁市咸安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安环函[2011]97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2012年12月,项目开始建设,2014年7月28日获得的《关于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东铂·海德公馆(一期1-4#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咸安环验[2014]05号)。2018年6月,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二期)公示完成,公示期间无任何投诉意见产生。2018年9月,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三期)公示完成,公示期间无任何投诉意见产生。2020年5月,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1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只针对项目(四期)实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26F商住楼(A10#)、1栋5F幼儿园(J1#)、1栋2层商业(S5#)、1层架空停车场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均为环评二期和三期规划内的部分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项目实际分四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和三期验收工作已经完成,本次验收主要针对项目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根据咸宁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咸规工2018177号)及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规划红线图及调查与核实,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中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规划的二期中三栋26F商业住宅(8#、19#、20#)、商业B以及三期中的商业D建设位置一致,为考虑整体容积率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对建设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时楼栋编号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即环评设计的两栋26F商业住宅(8#、19#)实际建设成1栋26F商住楼,中间为进行分隔;剩下一栋1栋26F商业住宅(20#)实际建设成1栋5F幼儿园,环评三期规划的商业D实际建设成1栋2F商铺(S5#),商业B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包括: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商铺、幼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场调查,四期建设项目共建住宅154户,目前入住0户。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安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幼儿园、居民楼厨房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废气以及商业服务等餐饮厨房所排放的油烟废气等。汽车产生的尾气经地下车库通风系统抽排后自然扩散、稀释;居民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为生活噪声、商铺噪声、汽车的交通噪声和配套设施设备(水泵、风机)噪声。小区内配套设施设备均安装于地下室,通过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物业公司加强了管理,对商铺经营者提出要求,严禁商铺使用高噪音设备;小区通过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等措施有效的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生活垃圾与商业垃圾由项目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同时配备专人负责配合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以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理,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据现场调查统计,该项目新建住户数154户,截止调查之日,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住宅楼房入住率为0%,本次验收只进行验收调查。

2)项目较好的执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了小区排水管网。

3)施工期:有效控制了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有效控制施工场地、建材和渣土运输车辆对环境的粉尘污染;施工期多余的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4)废水: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为居民、商铺、幼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安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5)废气: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自然扩散,稀释,经绿化带吸收,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居民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经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6)噪声:验收监测期间,▲1-▲4昼间噪声测量值范围在56.1dB-58.5dB之间,▲1-▲4夜间噪声测量值范围在45.7dB-48.4dB,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五、存在问题与要求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要求

1、建议加强对入驻商户的管理,商户不得在商铺内设置油漆和危险化学品仓库。若后期引进从事产生恶臭、振动、噪声以及引进的酒店、餐饮娱乐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须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项目入住率尚未满足工况要求,本次验收以调查为主,要求该项目在达到一定入住率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做为验收调查报告的补充附件并报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二)《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及完善意见

1、报告中明确本次验收商业部分只包括主体工程,后期若业主引进从事产生恶臭、振动、噪声以及引进的酒店、餐饮娱乐等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的项目,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进一步完善验收调查报告以及附图附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实际分阶段建设,目前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和(三期)已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本次验收主要针对东铂·海德公馆建设项目(四期)。验收组同意该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东铂置业有限公司东铂·海德公馆四期(S5#、J1#、

A10#、架空停车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0年6月6日

验收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