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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50万kVA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项目年产50万kVA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8-15 14:50:25 点击:

20190428日,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等。根据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50kVA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项目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横沟群力机械产业园,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05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29.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21F厂房(1#厂房、2#厂房)、一栋4F办公室、1栋仓库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项目设计年产2000150KVA油浸式变压器和100050KVA干式变压器,实际年产能与环评设计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09年投入运行,主要生产油浸式节能变压器,20114月,委托咸宁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50kVA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627收到了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关于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50kVA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2011]59号)。

2018年,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在现有建设规模基础上,在2#厂房内新扩建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生产线项目。20184月,针对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生产项目,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428日收到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2018]27号)。

针对企业一直未对油浸式变压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已对其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并责令其尽快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此,201811月,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项目和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的两个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两个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0150kVA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生产线和年产1000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办公楼,2栋厂房(1#厂房、2#厂房)、1栋仓库及配套的活性炭吸附、水帘柜、化粪池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年产150kVA全密封油浸式节能变压器项目和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要素

环评建设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内容

生产工艺

根据《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干式变压器的生产工艺主要为:装模、绕线、浇筑固化、器身装配、总装配、测试

干式变压器的生产工艺主要为:装模、绕线、浇筑固化、拆模打磨、器身装配、总装配、测试

干式变压器生产工艺增加了打磨工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湖北华耀达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kVA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漏写了打磨工序,因此,也未对打磨工序中产生的废气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打磨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针对打磨粉尘增加了除尘处理设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之后汇同办公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尾水排入横沟河。

前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排入横沟河;后期,待园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完工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再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隔油池和污水处理装置未建;待厂区生活污水接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执行标准将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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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除尘废水经车间外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针对打磨除尘废水增加了处理设施,打磨除尘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可知:项目性质、地点、规模均未发生变动;主要变动体现在项目工艺流程和环保措施发生变化,且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干式变压器项目环评中遗漏了打磨工序,因此环评报告中也未对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废水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打磨废气采用水帘机处理之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除尘废水经车间外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打磨除尘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pHBOD5CODNH3-NSS动植物油。前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排入横沟河;后期,待园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完工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打磨除尘废水经车间外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粉尘、浇注固化废气、打磨车间废气、变压器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食堂油烟。焊接烟尘主要为金属颗粒,其质量较大,易于沉降,加上车间厂房的阻拦,飘逸至外环境颗粒物很少;浇注固化废气通过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车间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通过水帘机除尘之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变压器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增加绿化等措施使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源为机械设备作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仪器维护保养、合理布置厂房结构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单位进行回收。

危险废物:废环氧树脂桶、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供货商回收;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废变压器油定期交由黄冈市天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运处理,废活性炭暂未更换,后期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验收现场踏勘,项目废气和废水的环保设施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本次监测未对进口进行监测,故无法计算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的pH7.12-7.28;污染物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8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8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8.0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96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3.45mg/L;废水总排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动植物油6项监测指标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浇筑固化废气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范围在1.50mg/m3-6.41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03kg/h-0.0010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2中限值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验收监测期间,打磨车间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6.7mg/m3-8.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78kg/h-0.0095kg/h之间。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浓度最大值为1.1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1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浓度最大值为0.145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3.4dB(A)—56.9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4.6dB(A)—47.3dB(A)之间,▲1—▲4点位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COD排放量为0.0889t/a,氨氮排放量为0.0031t/a,满足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COD0.6t/a、氨氮0.09t/a总量控制指标;浇筑固化废气排气筒VOCs排放量为0.00096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VOCs0.0504t/a)。

五、建议和要求

1、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完善抽真空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进一步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合理、规范存放生产车间内盛装清洗液、真空泵油的容器,杜绝车间内盛装容器“跑冒滴漏”的现象。

3)完善危废间的标识、台账,对危废进行分区、合规堆存,做好“三防”措施;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存储;

4)加强打磨车间生产管理,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5)进一步完善好油罐区的防渗,罐区内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之后外排;

2、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内容

1)梳理并明确项目变动情况;

2)核实项目执行标准及监测内容;

3完善报告中的附图(环保设施布置图、雨污分流图等)。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可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落实上述建议和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