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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醇酸树脂、5万吨丙烯酸树脂、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3万吨油酸、10万吨油漆涂料建设项目(阶段性年产2万吨醇酸树脂、1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4-04 16:23:12 点击:


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醇酸树脂5万吨丙烯酸树脂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3万吨油酸、10万吨油漆涂料建设项目阶段性年产1.2万吨醇酸树脂、4000吨不饱和聚树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19日,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特邀专家等。根据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醇酸树脂5万吨丙烯酸树脂3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3万吨油酸、10万吨油漆涂料建设项目(阶段性年产1.2万吨醇酸树脂、4000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11.3m2(含299.94亩),目前总建筑面积为46230.85m2,建筑占地面积41090.55m2。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办公楼、综合楼及门房等配套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为阶段性年产1.2万吨/年醇酸树脂、4000/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并投入使用的2栋乙类仓库(1#-2#)、1栋甲类仓库(K5)、1栋丙类固体仓库(1#)、1栋灌装站、储罐区(罐组一)、导热油锅炉房、辅助用房、循环消防水池、烘房(1)、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年醇酸树脂、5万吨/年丙烯酸树脂、3万吨/年不饱和聚脂树脂、3万吨/年油酸、10万吨/年油漆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13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年醇酸树脂、5万吨/年丙烯酸树脂、3万吨/年不饱和聚脂树脂、3万吨/年油酸、10万吨/年油漆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7]78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8年8月,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基本建成,2018年10月委托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阶段性年产1.2万吨醇酸树脂、4000吨不饱和聚脂树脂生产线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2万吨醇酸树脂、4000吨不饱和聚脂树脂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现场查验,项目发生如下变更:

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阶段

验收阶段

变更原因

环境影响

1

建设内容

合成树脂车间

建设10条醇酸树脂生产线,6条不饱和聚酯生产线

阶段性建设4条醇酸树脂生产线,2条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新增3条丙烯酸生产线

环评设计的丙烯酸树脂车间未建设,3条丙烯酸树脂生产线建设于合成树脂车间

丙烯酸树脂目前暂未生产,不纳入验收范围,阶段性4条醇酸树脂生产线和2条聚酯树脂生产线环境影响较环评设计变小

实验室

/

新增实验室位于辅助用房3楼,用于检验产品以及原辅材料

环评阶段可能遗漏实验室分析环节,验收阶段予以明确

产生少量的废液作为危废处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

储存场所

丙类仓库十一,丙类仓库十二用作储存丙类物料

乙类仓库一、乙类仓库二用于储存乙类物料

由于项目乙类物料无储存场所,同时丙类仓库富余且满足作为乙类仓库要求,故将两栋丙类仓库变更为乙类仓库,

两栋丙类仓库的防火分区面积以及相应的消防设施均满足乙类仓库标准,且通过安全评价变更是可行的

3

环保设施

废气

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用于处理醇酸树脂和不饱和树脂生产有机废气

投料粉尘处理工艺为: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有机废气处理工艺:集气罩+喷淋+活性炭+20米排气筒;用于处理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丙烯酸树脂、灌装站废气

合成树脂车间新增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投料粉尘;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为保护活性炭使用寿命新增一台前置初效过滤装置,三种产品共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新增一套布袋,同时有机废气前新增初效过滤装置,强化了环保设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小

废水

处理工艺:高浓度污水高级氧化+中和+综合废水调节+水解+UASB厌氧+兼氧+MSBR+生物滤池

处理能力:100m3/d

阶段性处理工艺:酯化废水蒸馏+铁碳微电解+综合废水调节+生物接触氧化

处理能力:24m3/d

项目高浓度废水采用蒸馏的预处理方式相较环评设计的高级氧化法出水浓度大大降低,优化了环评设计,对后续污水处理工艺要求降低,降低了污水处理站处理负荷,因此后续污水处理工艺弱化了环评设计,但出水满足处理标准。项目阶段性验收日产生水量为12.3966m3/d满足当前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通过对污水处理站废水采样分析,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

设置于仓库内约200m2,临时存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仓库内,面积337m2;新建危废暂存间位于事故应急池东部,面积102m2

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化暂存危险废物,避免与固体废物混杂,同时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变更后无新增敏感点,对环境影响减小

4

风险防范

建设一座事故应急池1550m3,一座初期雨水池1000m3,均位于厂区东部

建设一座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容积约3600m3,同时储罐区建有一座135m3的事故应急池

由于建设时未将池子进行隔断,后期考虑防渗措施等因素的影响,故将两个池子共用,容积相比设计增加1050m3;同时罐区新增一座事故应急池,并于大事故应急池联通

容积增加,环境风险保障增强

5

原辅材料

甲苯作为部分醇酸树脂生产原料

所有产品均不使用甲苯,改用二甲苯作为溶剂

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受公安部门管制。需要取得使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从安全与环保的角度考虑,企业选择用二甲苯代替甲苯

对环境影响减小

根据上表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参考中国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的两个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可知:建设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储运场所的变更对环境影响不变;项目强化了环保设施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废水治理设施满足当前废水处理需求,项目风险防范设施容积增加,增强了环境风险保障;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甲苯改用二甲苯,优化了环评设计。综上所述,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现项目厂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酯化废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酯化废水经蒸馏处理之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铁碳微电解进行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并在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进行混合形成综合废水,综合废水经过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至长江嘉鱼潘湾镇段。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1)粉尘

项目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有机废气

项目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过程中冷凝工序产生的不凝气、各反应釜产生的挥发性废气、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灌装站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导热油锅炉废气

本项目导热油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导热油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粉尘和有机废气,以及储罐区储罐大小呼吸以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储罐产用氮封等方式控制大小呼吸,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运转设备噪声、风机类、泵类噪声、空压机噪声、冷却水塔噪声等,通过采用标准化车间隔声、基座减震、绿化隔声等处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尘渣、废离子交换树脂、醇酸树脂滤渣、不饱和聚酯树脂滤渣、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机油、拖布等。项目已按环保要求建设危废间,周边及地面做防渗防漏。

1)生活垃圾: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统一清运;

2)除尘尘渣: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废包装材料:项目产生一些废包装桶和废编织袋、废抹布、手套、为HW49暂存危废间,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5)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滤渣:包装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7)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8)废导热油:项目导热油锅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9)废机油、拖布:机器设备维修会产生的废机油、拖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0)实验室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年醇酸树脂、5万吨/年丙烯酸树脂、3万吨/年不饱和聚脂树脂、3万吨/年油酸、10万吨/年油漆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分析,已按要求建设事故应急和消防水池,厂区事故应急池3600m3、罐区事故应急池135m3,相较设计增大2235m3消防水池容积为346.5m3,比环评要求多出40.26m3,同时项目设有约308m3循环水池,已与项目消防水池联通,在事故状态下,可用于消防用水。

由于项目生产原辅料中溶剂多为易燃液体,企业在其存放位置及生产车间设置了应急报警装置,企业共设置28个可燃气体报警器,同时项目车间及仓库设有灭火器、消防沙及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污水处理站酯化废水处理设施对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石油类、二甲苯平均处理效率分别为31.7%31.6%29.7%31.2%26.2%8.0%42.1%;调节池综合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石油类平均综合效率分别为68.0%67.9%65.2%32.0%35.7%11.2%;生化系统对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石油类平均处理效率分别为75.5%74.2%71.9%62.2%43.1%16.4%;污水处理站对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石油类整体平均处理效率分别为94.7%94.3%93.1%82.3%73.0%30.3%

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合成树脂生产车间投料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平均处理效率为73.5%,合成树脂车间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设施VOCs平均处理效率为79.45%,二甲苯平均处理效率为73.9%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2-7.4之间;悬浮物、CODcr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二甲苯等六项指标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34mg/L148mg/L47.1mg/L1.25mg/L2.12mg/LND,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最大排放日均值1.11mg/LpH、悬浮物、CODcrBOD5和氨氮同时满足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合成树脂生产车间投料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1b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合成树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2b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1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83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涂料与油墨制造相应标准限值;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4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最大排放浓度为ND,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3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ND,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7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4中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31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673mg/m3,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93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VOCs的最大浓度值为0.069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浓度最大值为ND,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氨最大浓度值为0.099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5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为63.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为42.5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监测

本次验收期间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156t/a0.13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14.65/a,氨氮:1.32t/a);粉尘排放量为0.1456t/aVOCs排放总量0.00158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83t/a,满足环评报告批复总量指标要求(粉尘:1.34VOCs8.0t/a、氮氧化物:8.91t/a、二氧化硫:1.9t/a)。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地下水井☆1pH、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LAS、氨氮、氟化物、二甲苯、苯乙烯等13项指标监测值分别为7.25172mg/L8.345mg/L1mg/L16mg/LND12.18mg/L0.00040.148mg/L0.35mg/L0.0385mg/LNDND;厂区周边地下水井☆2pH、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LAS、氨氮、氟化物、二甲苯、苯乙烯等13项指标监测值分别为7.30140mg/L7.34mg/L4.9mg/L14.55mg/LND10.47mg/LND0.167mg/L0.249mg/L0.056mg/LNDND;厂区周边地下水井☆3pH、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挥发酚、LAS、氨氮、氟化物、二甲苯、苯乙烯等13项指标监测值分别为7.22155mg/L9.06mg/L1.65mg/L17.8mg/LND12.92mg/LND0.165mg/L0.318mg/LNDNDND;厂区周边地下水井☆1、厂区周边地下水井☆2、厂区周边地下水井☆33个点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三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变更内容

1、目前验收范围内不再使用甲苯作为原辅材料使用量,全部使用二甲苯作为原辅材料。

2、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发生了变更。

3、平面布局发生了变更。

六、建议和要求

(一)存在问题和要求

1、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措施不到位。后期在道路两旁增加马路牙子,做好生产区初期雨水的收集措施。

2、建议后期将环保设施控制开关接入中控,以便于操作。

3、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渗、防盗及标识牌,严禁将一般固废混入危险废物暂存间。

4、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美化措施。

5、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合建,要将收集的初期雨水及时排空,保证事故应急池的容量。

(二)报告修改

1、项目需首先交待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在畈湖工业园的规划情况,明确当前已建成内容(是阶段性建设,还是一次建成,与后期扩建内容是否相符),进一步明确本次项目的验收范围。进一步明确项目变更章节。

2、补充厂区事故应急管网及初期雨水管网图。

3、核实化验室的有关内容及危险废物处理情况。

4、核实天然气的用量。核实化学需氧量与氮氮的排放总量。

六、验收组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完善好初期雨水收集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191月19日



三木化工验收报告

三木化工验收组意见

三木化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